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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甘肃省金昌聚源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5-05-07 来源:金昌聚源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浏览量:34

根据单位事业发展需要,金昌聚源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金昌聚源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属国有公益服务类企业和国控污染源重点监控减排单位,主要负责集中处理市区生活污水和再生水资源化利用,承担着市区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四项国控污染物减排任务。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择优聘用。

三、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面向符合相关岗位条件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

四、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二)政治立场坚定,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三)具备与岗位相匹配的专业和技能条件,且年龄在35周岁以内。

(四)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心理素质。

(五)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高等学历教育各阶段均需取得学历和学位,应聘人员以已获得的最高学历报考,且最高学历所对应的专业应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4.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还在禁考期的人员;

5.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岗位及人数

岗位:生产运行化验岗

人数:2人

岗位要求:

(一)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化学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给排水工程类以及机械类相关专业;

(二)男女不限,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4月至2007年4月期间出生);

(三)有污水处理相关工作经验或有化验员证书者优先。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

1.线上报名:考生于2025年4月24日至2025年5月9日(10个工作目)登录红海直聘平合(网址:(http://pin.redsea888.com)或微信搜索“金昌红海”公众号、“红海直聘”小程序均可报名,按系统要求浏览招聘岗位并选择报名。证明材料备注“应聘聚源”发送至3812092272@qq.com邮箱。

2.线下报名:应聘人员需提交的材料有:《金昌聚源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1),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和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各学历学信网证明、个人详细简历、专业技术相关证明等材料。我公司对以上个人资料将严格保密。

3.报名费用:120元。(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不收取)

4.报名地点: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新华路97-4号(金川区新华路街道零工驿站)

(二)资格审查

我公司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的报名材料进行严格审核,经初审合格后,确定入围人员名单。未接到通知的应聘人员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不再另行通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及报名材料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三)笔试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方可参加笔试。笔试开考比例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不足1:3的由金昌聚源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视情研究划定最低分数控制线,在笔试前书面告知报考人员。

(四)资格复审

1.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由金昌聚源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组织。

2.资格复审人员按照同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招聘计划与应试人数1:3比例确定,达不到1:3的,按达到笔试最低控制线的人数进行资格复审。

3.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①《准考证》;②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学信网学历备案证明复印件1份;③职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以及2张近期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须与网上报名照片一致);④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毕业信息无法进行网络查询的、不能提供公告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并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或未按期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一律取消应聘资格,不退还报名费,并按照同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由本人签字领取。

(五)面试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且资格复审通过人员进入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等方式,实行百分制。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1:3比例的,可采取降低面试比例的方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比例不得低于1:2。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相同,按照笔试成绩高低确定,笔试成绩也相同时,由金昌聚源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视情研究,采取面试加试等方式竞聘。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通过金昌聚源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及金昌红海公众号公布。面试缺考者,不计算综合成绩。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工作由金昌聚源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时间以电话方式通知。参加体检的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体检。应聘人员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金昌聚源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安排复检。复检以一次为限,以复检结论为准。考生应当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自主体检的结果不能作为聘用依据,要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如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等)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不予聘用。

2.考察。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金昌聚源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派出考察组,根据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和要求开展考察工作。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以及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进行函调等方式进行,根据需要进行延伸考察。有国外留学经历的,与相关部门协调,对在国外期间的工作、学习、生活等相关情况作出考察结论。对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行为的,不予聘用。

3.体检。考察过程中因有不合格、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的,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面试缺考或成绩为零的,不得递补。

(七)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等情况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名单将在金昌聚源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及金昌红海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经查实的,不予聘用。拟聘人员公示后,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应聘的,进行递补。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按规定办理入职手续。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工作条件和待遇

(一)工作地点:金昌市

(二)用工形式:签订正式员工劳动合同。

(三)薪酬福利:试用期及转正后相关待遇按金昌聚源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薪酬福利制度执行。

八、其他事项

(一)报名后请及时查看个人的网上审查状态,了解资格审查信息。

(二)考生须认真如实填写个人简历及注册信息。未认真填写,造成信息不全、有误的,由考生承担责任;通过资格审查后,报名信息将不得再修改。

(三)考生在正式录用前,不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发生任何弄虚作假行为,需承担一切后果。

(四)录用全程由金昌聚源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监督实施,发现任何违规行为,均可向金昌聚源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反映(0395-8330993、13909458846)。

(五)请考生关注金昌红海公众号,及时掌握相关信息。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935-8812333 18909459244

地 址: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新华路97-4号

聚源水处理公司咨询电话:刘老师 13884522082

附件:报名表

金昌聚源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金昌聚源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三日

甘肃红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金昌分公司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三日

原标题:金昌聚源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HaX0EPWw3RDRXgyRdcbuO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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